上班迟到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上班迟到被单位开除或者辞退是否合法呢?有人说,经常迟到属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有时候迟到会耽误大事,辞退和开除不冤枉。但是,有人说那经常延迟下班或者加班能不能抵消迟到,因为延迟下班很多时候不算加班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劳动者迟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法律规定,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劳动者迟到不是用人单位开除和辞退劳动者的法定条件。
开除和辞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影响到劳动者的就业生产问题,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很严苛的。虽然说,劳动法律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这里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违反后的严重程度,一定是与连续旷工3天的情形大体相同。一个月连续旷工3天,不是几个月,不是半年或者一年,迟到几分钟就是一个月天天迟到几分钟累加起来也不会超过3天,所以用人单位把经常上班迟到作为单位开除,或者辞退员工的规章制度显然是经不起法律考验的。
一些公司和企业规定,迟到一次罚款200元不等,这个也是过分了,劳动者一天的工资是几百元?如果迟到几分钟一天的工资都罚没有了,或者罚了2天的工资,这样的规章制度也是显失公平的。还有就是劳动者上班打盹瞌睡的情况,这个也不足以形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设定为上班打瞌睡,违反记录开除或者辞退。正常的人不会天天上班都打瞌睡,如果工作量满满的,哪有时间打瞌睡?除非一个人患有某种疾病或者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才会出现上班时较长时间打瞌睡的情况,那是另外一种情况。
北京市昌平区一家科技公司因为有一个员工经常上班迟到,一怒就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员工开除了。员工不服起诉到法院,北京一中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可以经常迟到为由判断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将其开除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双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19年4月1日,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的80后男子张某某于应聘到MB通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支持经理,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期限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MB通信公司为张某某缴纳了社会保险。张某某的月工资标准为18000元,包括基础工资14400元、岗位工资3600元。
MB通信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向全体员工发出《关于2020年疫情期间薪资发放调整的通知》:“1.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故全体员工2020年2月起至疫情结束前,工资正常核算,但工资减半发放;2.减半部分工资将在国家宣布疫情结束后,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情况逐月补发”。
2020年9月1日,MB通信公司发送了《关于公司与张某某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通报》,以张某某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多次谈话未见改善且不服从公司调岗降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MB通信公司的员工手册第4.3条规定:“消极怠工、上班睡觉、上班打游戏、上班看工作无关视频、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拒不执行公司决定和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予以辞退,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工作日上、下班须正常打卡,正常出勤忘记打卡的,应在忘打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补卡申请。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及以上,除相关扣款外将在内部公开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每月迟到5次及以上,违反公司规定,公司予以辞退。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闲聊、睡觉、看视频、打游戏、无故脱岗的酌情予以罚款1000至3000元,情节严重予以辞退不支付任何补偿”。
张某某认为公司辞退其理由不充分,北京城市道路拥堵,上班路线长,上班迟到无法预料,遂向法院起诉:要求MB通信公司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拖欠工资37791.05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000元;MB通信公司为张某某出具离职证明等请求。
张某某主张其在职期间未休年休假,并称其出差期间存在延时和周六日加班情况,MB通信公司主张张某某没有加班情况。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裁决:MB通信公司支付张某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37791.05元;MB通信公司为张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没有支持张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000元的要求。
法院认为: 关于张某某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000元一节,MB通信公司以张某某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等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其提交的考勤表、打卡记录均为电子打印件,且MB通信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依据员工手册就考勤事宜进行提醒或通报,且员工手册中载明睡觉等情形,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MB通信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张某某的行为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故法院认为MB通信公司与张某某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MB通信公司应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000元。
法院判决:MB通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工资差额37791.05元,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000元;MB通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张某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MB通信公司认为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辞退员工没有错,张某某工作时间在工位上睡觉的行为影响公司管理、破坏公司风气,其辩称“身体不适趴一会”不合常理,如确不舒服应及时就医或在不影响他人工作的地方休息;张某某拒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导致公司不得不临时请他人处理相关工作,造成经济损失14847元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间,张某某共迟到41次,属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公司本应按照规定扣除其工资200元/次,共8200元,但考虑其通勤较远,没有将其工资扣除。
二审法院认为,MB通信公司提供的照片仅能证明张某某于工作场合趴在桌上,无法体现出张某某于工作时间睡觉或多次出现这种情况、消极怠工。缺勤表和照片作为本案关键证据未能有效证明张某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MB通信公司应承担不利后果。一审法院认定MB通信公司与张某某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属于违法解除,本院不持异议,MB通信公司应向张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4000元。
2022年8月29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MB通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
看起来MB公司辞退张某某的理由非常充分,8个月迟到41次,数量很大,但是这样的统计数据很夸张,要是统计一年的迟到次数可能更多。公司做得还是不够仔细,应当把累计迟到时间统计清楚。很明显用长时间累计员工迟到次数的做法,来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法律上是很难获取支持的。
MB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也有点离谱,迟到一次扣工资200元,一天工作才多少?虽然说员工迟到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也不是十恶不赦。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上班线路长,路上拥挤很多时候迟到无法预料。同样,劳动者有时候适当地延迟下班也可以弥补迟到几分钟的过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考勤制度要有适当的容忍性。比如迟到5分钟,与迟到半小时区别开来,晚下班十分八分也不是无法容忍的。一方面对员工迟到不容忍,还有巨额罚款措施,还要累加起来辞退员工,这样的规章制度经不起法律审查。
辞退和开除劳动者是影响劳动者就业的重大问题,司法实践中会严肃审慎对待,不鼓励企业以严苛的规章制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开除员工。这是保证社会就业问题的需要。当然,劳动者违法犯罪,连续旷工2天等法律明确规定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其他情况下,企业以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有十分充分的证据并面临严格的司法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