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至2003年期间,余华英伙同他人拐卖17名儿童。2023年9月18日,余华英因犯拐卖儿童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后,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随着重审的调查跟进,警方又发现余华英还有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从一审宣判时的拐卖儿童11名,增至17名人,由于新发现的余华英罪行,使得案件在二审开庭时被发回重审。
#余华英重审一审死刑##余华英当庭上诉#10月25日,余华英拐卖儿童发回重审案一审宣判,在法院判处余华英一审死刑,当法官询问余华英是否上诉时,她没有任何犹豫提出上诉。法院允许犯罪嫌疑人余华英继续上诉,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但我能感觉出,余华英直到如今都没有认罪、悔改的意思,令人心寒。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在刑事诉讼中,二审判决后通常不能再上诉。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二审中被发回重审,在一审法院重审后,再次进入二审程序,就不能再进行上诉了。
说回本案,杨妞花作为被余华英拐卖的儿童之一,在5岁时被余华英从贵阳拐卖到河北邯郸,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聋哑、残疾的男人作为养女,并改名为李素燕,经历了苦难童年的杨妞花,仍然记得自己被拐卖的过程和余华英的长相。她的记忆力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帮助警方抓获了余华英。
针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重审,杨妞花坚决要求维持对余华英的死刑判决。目前,被拐的17名儿童已全部找到,但部分家庭至今无法相认。余华英的罪行,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痛苦,更严重破坏了社会的道德底线,在我看来完全是泯灭人性,任何侵犯儿童权益、破坏家庭和社会的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